首頁 戰國策

第五章 卷五秦策三

一薛公為魏謂魏冉章

薛公為魏謂魏冉曰:“文聞秦王欲以呂禮收齊,以濟天下,君必輕矣。齊、秦相聚,以臨三晉,禮必並相之,是君收齊以重呂禮也。齊免於天下之兵,其仇君必深。君不如勸秦王令弊邑卒攻齊之事,齊破,文請以所得封君。齊破晉強,秦王畏晉之強也,必重君以取晉。齊予晉弊邑,而不能支秦,晉必重君以事秦。是君破齊以為功,操晉以為重也。破齊定封,而秦、晉皆重君;若齊不破,呂禮複用,子必大窮矣。”

二秦客卿造謂穰侯章

秦客卿造謂穰侯曰:“秦封君以陶,藉嘰天下數年矣。攻齊之事成,陶為萬乘,長小國,率以朝(天子),天下比聽,五伯之事也;攻齊不成,陶為鄰(恤)監,而莫之據也。故攻齊之於陶也,存亡之機也。

“君欲成之,何不使人謂燕相國曰:‘聖人不能為時,時至而弗失。舜雖賢,不遇堯也不得為天子;湯、武雖賢,不當桀、紂,不王。故以舜、湯、武之賢,不遭時不得為帝王。(令)今攻齊,此君之大時也已。因天下之力,伐仇國之齊,報惠王之恥,成昭王之功,除萬世之害,此燕之長利,而君之大名也。《書》雲:“樹德莫若滋,除(害)疾莫如盡。”吳不亡越,越故亡吳;齊不亡燕,燕故亡齊。齊亡於燕,吳亡於越,此除疾不盡也。以非此時也成君之功,除君之害,秦卒有他事而從齊,齊、(趙)秦合,其仇君必深矣。挾君之仇以誅於燕,後雖悔之,不可得也已矣。君悉燕兵而疾僭之,天下之從君也,若報父子之仇。誠能亡齊,封君於河南,為萬乘,達途於中國,南與陶為鄰,世世無患。願君之專誌於攻齊,而無他慮也。’”

三魏文謂魏冉章

魏文謂魏冉曰:“公聞東方之語乎?”曰:“弗聞也。”曰:“辛張、陽毋澤說魏王、薛公、公叔也,曰:‘臣(戰)載主契國以與王約,必無患矣。若有敗之者,臣請挈領。然而臣有患也。(夫楚王之以其臣請契領然而臣有患也。)夫楚王之以其國依冉也,而事(臣)以之主,此臣之甚患也。’今公東而因言於楚,是令張(儀)之言為禹,而務敗公之事也。公不如反公國,德楚而觀薛公之為公也。觀三國之所求於秦而不能得者,請以號三國以自信也。觀張(儀)與澤之所不能得於薛公者(也),而公請之。以自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