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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的倫敦街頭,空氣十分清爽,靳辰雙手插在褲子口袋裏,在誌皓麵前倒退著走:“怎麽樣,有什麽心水景點?我陪你去玩。”
“我……之前沒來過耶。”
“耶?”靳辰一挑眉,瞪大眼睛。
“我們家老板喜歡東南亞和日本,次次公司度假都在亞洲區。”誌皓有點不好意思。
“什麽品味!?”靳辰痛心疾首:“來來,我帶你去遊泰晤士河,我們從最俗的地方走起。”
從泰晤士河開始走,到倫敦塔橋上看風景,站在140米的高處俯看這都市,果然風味別具。靳辰好似這城市的土生兒,帶著他東竄西竄,可以從最小的巷子裏找到最老的店鋪,買最美味的食物,誌皓一路跟著走完全不動腦筋,全然感覺不到已經超過24小時沒睡。
下午又溜進大英博物館,誌皓雖然一直自稱文盲,但藝術品的欣賞有時根本不需要太多文化。他立即被古亞述的浮雕震驚得說不出話來,指著當年王宮入口那兩隻巨大的斯芬克斯門樁,連連追問:這是四千年的古物?人類在四千年前已經可以做出這樣的好東西……
靳辰微微笑,一遍一遍回答不厭其煩。
誌皓留連往返,看到哪裏都不肯走,臨到關門也才看了幾個小廳。
從博物館裏走出來時,天已經擦黑,誌皓有點不意思,正想開口請晚飯,靳辰做出一個手勢,走到一邊去接電話。是誰呢?誌皓看他溫柔神色一時好奇,電光火石之間卻又明了。
還能有誰,蕭誌皓眼前浮現一張絕世麵容,那金發小子,這季愈加大紅,這年頭大吹中性風,他占盡天時,不光CD和Gucci這樣的煙視媚行的牌子拿他當寶,就連BOSS,Hermes這種正統品牌也邀他走台,明明同在一個都市,忙得居然連露麵的機會都沒有。自然做模特的不比做設計師,凱特摩絲的傳奇不可複製,大部分人繁華就那麽幾年,光華最盛時要抓緊,江山代有人才出,說不定下一季你已經過期,人的臉又不像衣服料子,設計師還可以換風格,人要是過了時,隻能一路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