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四十五年七月上旬
上海 宗方小太郎
緒論
中國政治上的覺醒,是以東西方諸先進國家的製度文物為榜樣而采取的變法,即以所謂憲政措施為標誌,不過十餘年而已。蓋中國人之政治思想極幼稚,對憲政為何物不甚了了,政府當局亦不十分明確其意義。伴隨憲政之發展,政黨、組織極多,最近情況即屬此表現形式。光緒三十二年(明治三十九年,1906年),“準備憲政上諭”既下,以江蘇、浙江、福建為中心的官紳組織“預備立憲公會”,是為此先聲(光緒三十三年成立)。〔其先由康有為等於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間成立之“保皇會”,楊度等於光緒三十二、三年之交(1906、1907年間)組織之“憲政公會”,梁啟超之“政聞社”,及“同盟會”“光複會”等均帶有秘密結社性質。〕(參見“清代政治團體”)
而形勢一變,宣統元年(1909年),各省谘議局相繼開設,以“預備立憲公會”為中心開始“速開國會請願運動”,各省紛紛響應,遂於北京組織“各省聯合同誌會”,但該會無政黨之確定主義、綱領,故亦無所製約。
宣統二年(1910年),第一屆資政院召開會議,以達“速開國會運動”之目的,將帝製縮短至宣統五年,各種政黨組織紛紛成立。即如“帝國統一黨”“憲政實進會”“憲友會”“辛亥俱樂部”等。宣統三年(1911年)上半年,此等政黨組織紛紛活動,而下半年,武漢革命爆發,全國為之震動,第二屆資政院開會時,政府官員、資政院議員及政黨成員皆散於各地,中央僅留“憲政實進會”之骨架,其餘皆呈消亡狀態。
而以當時南方形勢來看,北京政府對革命軍討伐緩慢,故其擾亂愈甚,革命軍影響遍及十餘省,因有南京臨時共和政府之成立。於是以共和為主義之政黨結社鬱然而起,即作為原革命黨機關之章炳麟一派,率光複會改組為中華民國聯合會;孫逸仙等一派率同盟會一變其秘密結社性質,將同盟會擴充為大政黨。其他如共和統一會、國民協會、國民共進會、自由黨、民社、共和促進會、共和憲政會、社會黨、工黨、華僑聯合會、大同民黨、青白社、民生黨、進步黨、共和統一黨、女子同盟會等,不勝枚舉。士、農、工、商,各依其主義,組織會黨,致使大小黨社林立各省。加之北京政府綱紀已振,媾和談判開始,其下又有共和促進會、共和急進會、共和進行會、北方共和會、蒙古聯合會等組織。更因清帝遜位,正當南北合一,各種政黨組織頗以之為例,在北方有國民協進會、漢蒙聯合會、五族共和聯合會、五族國民合進會、南北共和憲政統一會、政群社、中央集賢會、純粹共和社友會、民權監督黨、國群鑄一通俗講演社、滿族同進會、回教聯合會、藏衛團等。在南方則有後來加入諸黨之民國公會、國民公黨、共和建設討論會、中華民族大同會、五族少年保國會、東亞大同社、政見商榷會等。其他各省自立之政黨更是層見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