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庚子救援研究

二、“三帥款”與奕劻的庚子救援02

[108] 《致謝江浙諸大善士賑款》,載《申報》,光緒十一年六月十日。

[109] 朱滸:《地方性流動及其超越——晚清義賑與近代中國的新陳代謝》,332頁。

[110] 《複設賑所》,載《申報》,光緒十八年十二月十日。

[111] 《振捐匯誌》,載《申報》,光緒十九年正月十九日;《廣肇公所協賑所清單》,載《申報》,光緒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廣肇公所內順直協賑所清單》,載《申報》,光緒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收解清單》,載《申報》,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敬謝分施》,載《申報》,光緒二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等;《電請籌賑》,載《申報》,光緒二十二年三月十七日;《謹將本公所籌賑廣西捐數第三批匯項銀兩各寶號善士芳名刊列報端以倡善舉其餘容俟續錄》,載《申報》,光緒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等。

[112] 參見易恵莉:《鄭觀應評傳》,214~232頁。

[113] 《致上海廣肇公所董事韋、陳、梁、唐諸君書》,見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下冊,1139頁。作為東南濟急善會的主持者之一,鄭觀應在信裏將中國救濟善會與東南濟急善會混為一談,頗令人費解。

[114] 《濟急第四號公函》,載《申報》,光緒二十六年閏八月二十一日。

[115] 《濟急第五號公函》,載《申報》,光緒二十六年閏八月二十五日。東南濟急善會在第八號公函中有過再次說明:“廣幫先有一萬元托匯,第四號信據該幫公函聲敘,信已封發,劉吉六等又將此萬元自行攜往再托匯,第五號信隨即聲明作為罷論,應請查照。”見《濟急第八號公函》,載《申報》,光緒二十六年九月十五日。

[116] 即小田切萬壽之助。鄭觀應與小田切私誼頗篤,二人曾於戊戌前後在滬共建上海亞細亞協會,庚子年間由於輪船招商局“換旗”等事,互動更為密切。參見戴海斌:《再論“東南互保”時期的鄭觀應》,載《華東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