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成立,封建製度被推翻,但這並不意味著封建社會的一切痕跡都清除殆盡,某些封建殘餘依然會以不同的方式存在於民眾的生活當中,而“尤以舊日世族遺老,及今偉人政客富商大賈等,奉行不懈”[1]。當然,蓄婢情況在城市和鄉村有所不同,同時城市與城市之間也有差異。
一、蓄婢家庭的職業、身份
就北京而言,它既是古都,又是北洋政府時期的國都和北方的政治經濟中心,自然匯集了大批政府官員、技術人員等。在清末民初開始近代化的過程中,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也出現了許多新的職業。科技教育的發展,使北京出現了一批專門從事科技、教育的人員,此外還有大批新聞出版界人士、科技界人士等。因此蓄婢家庭具有自身的一些特點。表2.1是對民國時期北京地區蓄婢家庭職業狀況所做的統計。
表2.1 1912—1937年北京蓄婢家庭職業情況統計
縱觀表2.1,我們可以對蓄婢家庭的職業和身份地位做如下分析。
第一,蓄婢家庭中,就職於政府部門的,比例約為51.2%,占總數的一半以上。北京是一個官僚城市,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士來北京謀求官職。據統計,在北京求官的人多達100000~125000人。[2]在他們謀得職位之後,大多會攜帶家眷在北京生活。民國前期,北京又是中央政府機關所在地,有大批高文化水準的官員和技術人員在這裏雲集。因此,就職於政府部門的蓄婢家庭中,有占據特殊地位的政府官員,如國務總理靳雲鵬[3],稅務處督辦孫寶琦[4],眾議院議員、財政部參事吳文瀚[5],外交部秘書嚴鶴齡[6],中華民國第一屆教育次長景耀月[7]等。這些特權階層,是北京居民中的高收入者。根據1912年10月16日公布的《中央行政官官俸法》的規定,國務總理月薪1500元,各部總長月薪1000元;簡任官工資分為三級,月薪為400元至600元不等,級差100元;薦任官分為7級,月工資為200元至360元。[8]他們都有足夠的經濟實力蓄養婢女。曹汝霖在回憶錄中也提到,1919年5月4日五四運動發生時,他的父親在一個婢女的陪侍下,正呆坐在屋前廊下,忽有一石塊對著他父親飛擲過來,“幸虧婢女將身一檔,打中背脊,腫痛了好幾天”[9]。這說明,民國時期,上層社會的家庭中蓄婢是很正常的、普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