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清末國會請願風雲

(十)議定請願

9月28日,各省代表到齊。29日,代表團召開談話會。

吉林特派員李芳首先報告東三省危急,“救亡之策,自以請開國會為第一義。如何續請,須決定方法。至於上書日期,即當在九月(10月)中。”

孫洪伊接著說:“為東省大局計,救急之策,應請中央政府重畀東督大權,無所牽掣,而後內政外交方可著手。然為國家根本問題計,仍在國會。鄙意三次請願宜分五層,辦法:一、上書政府;二、上書監國,並求見麵陳一切;三、遞呈都察院;四、上書資政院;五、由各省人民要求各督撫代奏。此五者兼行並進,庶可達到目的。”

文耆又說:“孫君所言五層,前次均已辦過。今屆當從精神上注意,九月間必須上書。”

溫世霖說:“宜各省多舉人民到京要求。”

陶熔說:“請見攝政王痛哭要求,甚願從諸君子後。”

資政院議員餘鏡清說:“能得資政院議員亦同時請願,能力較厚,鄙人願商之同院。”

羅傑、陳登山均主張取消前定的日期,另定最近之期限。[47]

經過大家討論,一致決定10月7日一準上書,共分三份,一遞監國,一遞資政院,一遞政務處;上監國書由方還起草;上資政院和會議政務處書共用一稿,由吳賜齡起草。

消息傳到天津,10月2日,杜寶楨特邀集商界各董事開會,準備多舉代表進京請求。谘議局議員林桂、張錫光、《國民公報》經理潘雲巢、《北方日報》經理賀培桐都發表了演說,特別指出,商界與國家關係尤為密切,請求速開國會尤應加力。並征引中外強弱曆史及各國對待中國的現狀,說得十分婉轉痛切。次日,除前次推舉的杜寶楨以外,商界又加推了直隸商業研究所議長孫采岩和南紙書店研究所議長李樾臣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