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化詩學的理論與實踐

第三節 “審美文化”作為“文化詩學”場域的原點與支點

“文化詩學”因堅持文學的“審美文化”屬性,重視文學藝術與其他文化形態間的互涵互動關係,因而相較於過去的哲學認識論思維模式以及“泛文化研究”範式,它能更加合理有效地化解文藝理論存在的問題。在傳統文論研究範式的反思與改進中,也能夠將文學研究的理論格局提升到一個更深、更廣的高度。正是在這一層麵上,才將“審美文化”視為文化詩學建構的原點與支點。

關於“審美文化”,葉朗先生《現代美學體係》中有著很好的詮釋,包括“審美活動的物化產品”“審美活動的觀念體係”以及“人的審美行為方式”。[29]因審美文化與美學及文化學緊密關聯,因此,文化詩學強調文學的審美文化特性,這就與一般的非審美文化以及現實中一般的日常生活劃開了界限。此外,將文學視為一種審美文化,也即意味著文學中的各種社會的、政治的、經濟的、道德的、倫理的思想,隻有呈現在這一特殊的文學文本之內,這種複雜的審美意蘊及其所包孕的社會學層麵的生活內容才具有現實性意義。文化→審美文化→文學,作為漸次深入的領域,文化詩學話語空間生產的知識意義就在於三者合力狀態所形成的多元互滲與溝通的整體性場域中。

首先,文學作為一種審美話語,其本身就是一種“審美文化”的表現,正因審美話語的組織結構與表現,才形成了文學語言、文學話語、文學敘事與文學修辭等一係列話語組織形式,形成了文學自身獨特的審美規律與文化特征。韋勒克、沃倫曾認為“每一件文學作品都隻是一種特定語言中文字語匯的選擇”“文學是與語言的各個方麵相關聯的”。[30]文學作為一種語言的藝術,一種人的審美創作活動,它必然是一種審美的對象。卡勒也指出:“一部文學作品就是一個審美對象,這是因為在暫時排除或擱置了其他交流功能之後,文學促使讀者去思考形式與內容相互間的關係。”[31]可見,對文學的研究,需要高度重視從語言分析入手的文本細讀,隻有將文本語言作為研究的入手處,進而抓住作品中的人物、性格、心理、神態及其社會曆史場景,才能完成對文本的“症候性”解讀。文化詩學也就是要基於語言分析與審美批評基礎上,加入文化的視野,這樣也才能在雙向拓展中真正揭示文學作品的深層意蘊及其美學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