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型藝術的各等不同的價值,每一級都相當於人體特征的價值。別的方麵都相等的話,一幅畫或一個雕像的精彩的程度,取決於它所表現的特征的重要的程度。因為這緣故,列入最低一級的是在人身上不表現人而表現衣著,尤其表現時行衣著的素描,水彩畫,粉筆畫,小型雕像。畫報上全是這一類東西,幾乎等於時裝的樣本,衣服畫得極其誇張:黃蜂式的細腰身,大得可怕的裙子,奇形怪狀,疊床架屋的帽子;藝術家並不考慮到人體的變形;他隻喜歡時行的漂亮,衣料的光彩,手套合乎款式,發髻梳得精致。在運用文字的新聞記者之外,他是用畫筆的記者;可能他很有能力很有才氣,但他隻迎合一時的風尚;不出二十年,他的衣著過時了。許多這一類的圖畫在一八三〇年時很生動,現在變為曆史文件或竟醜惡不堪。在我們一年一度的展覽會中,不少肖像隻是女人衣衫的肖像,而在畫人的畫家之外,有的是專畫古式閃光緞的畫家。
另外一些畫家雖則比這一批高明,但在藝術上仍然是低級的;或者說得更正確些,他們的才具不在他們的藝術方麵;他們是走錯了路的觀察家,宜於寫小說或研究人情風俗,應當做作家而偏偏做了畫家。他們注意技藝,職業,教育的特點,注意德行或惡習,情欲或習慣的印記。荷迦斯,威爾基,瑪爾累提(馬爾雷迪),不少英國畫家的天賦都畫意極少而文學意味極重。他們在肉身上隻看見人的精神;色彩,素描,人體的真實性與美麗,在他們作品中都居於次要地位。他們用形體,姿態,顏色所表現的,或是一個時髦婦女的輕佻,或是一個正派的老年監督的痛苦,或是一個賭徒的墮落,一大堆現實生活中的活劇或喜劇,全都含有教訓或者很有風趣,幾乎每件作品都有勸善懲惡的作用。嚴格說來,他們隻描寫心靈,精神,情緒;他們太著重這一方麵,人物不是過火,便是僵硬;作品往往流於漫畫,成為插圖,用在彭斯,菲爾丁,狄更斯一派的牧歌或人情小說上再好沒有。他們處理曆史題材也著重同樣的因素;他們不用畫家的觀點而用曆史家的觀點,指出一個人物一個時代的道德意識,表現羅素夫人用怎樣的眼神看她判處死刑的丈夫誠心誠意的受聖餐,表現鵝頸美人埃提斯在哈斯丁斯(黑斯廷斯)戰場上認出哈羅爾德時的悲痛。[9]用考古的和心理學的材料組成的作品隻訴之於考古學家和心理學家,至少是訴之於好奇的人和哲學家。充其量隻起著諷刺詩與戲劇的作用;觀眾看了想笑或者想哭,像看戲看到第五幕。但這顯然是一個越出正規的畫種,繪畫侵入了文學的範圍,或者更正確的說,文學侵入了繪畫。我們十九世紀三〇年代的藝術家,從特拉洛希(德拉羅什)起,也犯過同樣的錯誤,雖則不這麽嚴重。一件造型藝術的作品,它的美首先在於造型的美;任何一種藝術,一朝放棄它所特有的引人入勝的方法而借用別的藝術的方法,必然降低自己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