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有一些活動,可以說是亦雅亦俗。比如探尋鬼火之謎,還有說尋找桃花源。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那時班上的同學中間也有“小圈子”。那些從保育院過來的同學,行為規範,思想正統,衣著整潔,就是一個比較特殊的群體。我們破衣爛衫,卻喜歡怪腔怪調地學他們唱:“我們的媽媽宋美齡,我們的爸爸蔣委員長。”他們比較有教養,對我們充滿妒意的取鬧總是“犯而不較”。
我曾經屬於一個十人組,或可稱為“十人幫”。我和其他九個男孩子,常常“泡”在一起,課餘或爬山遊泳,或抓魚摸蝦,與大自然融為一體。我們這個“十人幫”,還排有位次。決定位次的辦法,是“比武”。我個子小,體力弱,無法鬥過那些勇猛有力的大孩子。最後剩下我與一個曾經患有小兒麻痹症的同學比武,以決定誰是“老九”,誰是“老十”。通過努力,我居然贏了,獲得“老九”榮號。
“十人幫”在學習的時候循規蹈矩,聽講也很認真。我們的“集體行動”,都是在課外。我們不幹欺負弱小的勾當,抓抓小魚,找找桃花源,探尋鬼火奧秘,都無傷大雅,甚至還有點風雅。
有一年夏天的一個夜晚,結束自修之後,進入宿舍休息之前,我們在附近稍微遊玩一下。忽然看到稍遠處的墳地邊,有一團一團的綠色光焰,遊移不定,或聚或散。以後好幾個晚上,都看到同樣的現象。我們根據自己掌握的有限知識,就此展開討論。有人認為這是屍骨所含磷質的揮發現象,有人則認為是“鬼火”。於是我們決定玩一次考察性的遊戲,辦法是白天在“鬼火”出沒的山頭插一塊劃有記號的木片,晚間輪流去取回木片,並報告考察鬼火的情形。
也許是大孩子們“耍奸”,決定此次行動一反常規,改為由小到大輪流前往。但考慮到“老十”兩腿長短有點不一致,晚間行走不便,最後決定由“老九”首先出馬。我從未受過“第一”的優先待遇,對此自然受寵若驚,高高興興地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