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受術者進入催眠狀態已較長時間,達到足夠的催眠深度並取得一定的幹預效果,如感到軀體輕鬆、精神愉悅等,即可采用喚醒技術,讓受術者恢複到未催眠時的心理狀態。
深度催眠後,若不加以解除或解除不徹底,受術者就會長期處於眠遊狀態,即使會漸漸自醒,醒後也大多精神恍惚,頭昏腦漲,身體乏力,記憶和思維遲鈍,不能正常生活和工作,甚至會產生其他嚴重後果。
在學會各種催眠誘導方法後,一定要學習催眠喚醒技術,未掌握解除催眠的方法,便貿然為人做催眠,會帶來難以預料的後果,初學者對此務必牢記,切不可掉以輕心,草率從事。
需要強調的是,無論受術者達到何種深度的催眠狀態,即使看上去幾乎沒有進入催眠狀態,喚醒這一步驟都是必不可少的。
一個人來找催眠師,是為尋求改變,是要自己的改變能展現於外部世界,而不隻是在催眠椅上,這就要求催眠師在喚醒受術者之前給予催眠後暗示。
所謂催眠後暗示,指的是任何在催眠狀態下對受術者提出的要求在催眠之後能夠持續起作用的暗示。催眠後暗示分為非治療(幹預)性與治療(幹預)性兩種。
非治療(幹預)性的催眠後暗示主要用於舞台表演以增加娛樂性。例如,“當我將你由催眠狀態之下喚醒之後,每當我彈手指,你會有強烈的渴望,想要摸一次下巴,如果你試著抗拒,你就會自動地微笑或是大笑出來。”這裏必須提醒舞台催眠師注意的是,在催眠秀結束之前,必須將任何對受術者沒有實質利益的催眠暗示解除,即使是受術者拒絕的暗示,也要正式地解除,以免產生不必要的後遺症。
治療(幹預)性的催眠後暗示通常是催眠治療的必要環節。例如,對一位希望減肥瘦身的求助者可以給予下麵的暗示:“每當你選擇用喝茶或嚼口香糖來代替吃點心或巧克力,你會發現自己在身體上非常舒坦,心理上感覺非常滿意和愉悅。每當你看到冰激淩、炸雞腿或聞到油炸的味道,就很反感,它們再也引不起你的食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