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Ⅳ):倫理學前沿:道德與社會上冊

我需要討論道德底線主義的一種當代版本,這一版本宣稱既尊重一,也尊重多,但實際上卻做不到。時下流行的是在程序的意義上理解底線——用有關辯談或決定的淺層道德來統攝實質性的深層道德的每一特殊產物。由是觀之,底線主義為不同的道德充量(moral maximums)提供了生成規則。我們與這個世界上的每個人所共享的或應當共享的那一小部分理念指導著我們生產出我們沒有共享、也不需要共享的諸多複雜文化——文化的生產也由此得到解釋和證明。一般而言,正如在尤爾根·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的批判理論中,這些共享的理念要求著民主的程序——實際上,它們要求的是徹底的民主,而人民就是那些口齒清楚的行為人,就是那些對於實質的正義問題有著無休止爭論的男女眾生。[12]底線道德存在於將所有言說者係於一起的約定規則(the rules of engagement)之中;充量主義則是他們的那些爭論的不盡成果。

這種精致的理論麵臨著兩個嚴重的困難。首先,我們會發現,程序式的底線其實不是底線,這是因為,設計約定規則是為了保證言說者的自由與平等,保證他們免於宰製、附屬、奴役、恐懼和順從。否則就意味著我們不能夠尊重他們的看法和決定。但是,這種規則一旦得以設置,言說者就留不下什麽實質性的問題可辯談、可決定的了。社會結構、政治安排和分配標準幾乎就是給定的,隻有局部調整的餘地。淺層道德業已具有了一定深度,一種完全得體的自由或社會民主的深度。實際上是約定規則建構著生活方式。怎能不如此呢?男女眾生承認相互之間的平等,主張自由言論的權利,實踐寬容和相互尊重的美德,沒有跳出哲學家的頭腦,就像雅典娜沒有跳出宙斯的頭一樣。他們都是曆史的產物,受到世世代代的影響;他們繼承了一個“適合”他們特性的社會,這樣一個社會所支持、促進、再造著的,恰恰是與他們自身非常相似的人。甚至在他們開始有關規則治理的討論之前,他們就已經是充量主義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