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教育思想通史(全十卷)(全新修訂版)

第二節 佛陀與佛陀觀

一、佛陀的曆史形象與佛陀觀

佛教,即佛的教說,是佛陀(Buddha)在菩提樹下成道後,40年間所說法而成立的包含戒、定、慧三學的宗教體係。這一體係是由佛、法、僧三寶構成,它不僅包括解脫的理論與實踐,而且涉及解脫修行的現實形態,即依律而組織的僧伽。更重要的是,這一體係還突出了始祖崇拜,而且在佛教中,對始祖佛陀的崇拜是與理想人格的崇拜合二為一的。佛法作為佛陀自內覺證的內容,是表現於佛陀的人生與人格的。佛陀“如說而行,如行而說”,他的教說得自他的實踐修行之所證,而他的修行行為又是他的教說真理性的直接證明,同時,見之於行為的人格是其教說的體驗妥當性的保證。如果說原始佛教是以佛陀的教說為信仰重點,強調“佛、法一如”,而佛陀自身的性質問題還未從佛陀所說教理中完全獨立出來,那麽,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則把佛陀論作為重要的教法內容,關於佛陀人格及其行為表現實質的思考和觀察就成為推動教義發展的重要動力。因此,探討佛陀的曆史形象以及佛陀原始教說中包含的對佛陀曆史形象的認識,就應該成為我們以科學的、實證的態度敘述佛陀生平史實的前提。

佛陀論或佛陀觀是以佛陀自身為內容的佛教理論。最初的佛陀論應該是佛傳,但嚴格地講,佛傳隻是佛陀論的素材和組織,而並非佛陀論本身。我們甚至可以說,不同時期形成的佛傳是不同佛陀觀的反映。另外,關於佛陀性質的不同理解與思考也影響著對佛傳的解釋。因此,準確地說,佛陀論或佛陀觀應該是指圍繞佛陀的生平事跡與教說實踐而展開的,關於佛陀人格形象本質的看法。對佛陀形象自身的認識,直接關係到對佛陀教說的性質以及佛說理想境界的理解。於是,我們可以說,了解佛陀觀,尤其是了解佛傳中所反映的佛陀觀,是準確說明佛傳、敘述佛陀生平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