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普通心理學學習手冊

第六章 記憶

一、解釋概念

(一)記憶

記憶是在頭腦中積累和保存個體經驗的心理過程。運用信息加工的觀點,記憶是人腦對外界輸入的信息進行編碼、存儲和提取的過程。編碼是個體對外界信息進行形式轉換的過程,相當於記的階段(也稱識記階段)。例如,我們可以把文字的視覺信息轉換為語音或者意義形式,以更有利於存儲。存儲是把感知過的事物、體驗過的情感、做過的動作、思考過的問題等以一定的形式保持在頭腦中。提取是指從長時記憶中查找已有信息的過程,是記憶的最後一個階段,包括再認和回憶等形式。

(二)外顯記憶和內隱記憶

外顯記憶是指過去經驗對當前活動產生的有意識的影響。例如,用再認和回憶這些方法測得的記憶都是外顯記憶。因為回憶或者再認都需要有意識地回想學習階段學過了哪些內容,因此這兩種方法測量的記憶是外顯記憶。1972年,圖爾文把外顯記憶進一步分為情景記憶和語義記憶。

內隱記憶是指在不需要對特定的過去經驗進行有意識回憶的測驗中表現出來的一種記憶。例如,采用詞幹補筆、模糊字辨認等方法測量的記憶就是內隱記憶。因為完成這兩種任務隻需要專注於當前的任務,不需要有意識地回想學習階段學過的內容,因此這兩種方法測量出來的記憶是內隱記憶。內隱記憶也稱無意識的記憶,是過去經驗對我們產生的無意識的影響。它影響到我們生活的許多方麵。例如,電視廣告上頻繁出現的商品,我們購物時更容易想到它們,這說明廣告利用內隱記憶影響到了我們的購買行為。

(三)程序性記憶和陳述性記憶

程序性記憶是指如何做事情的記憶。例如,開車、遊泳、打乒乓球等屬於程序性記憶。程序性記憶是內隱的,一旦技能或者習慣形成,提取時不需要意識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