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倫理學不應采取排他的或冷漠的態度對待這些方向中的任務一個方向。排他的態度會使該倫理學變得特殊化或片麵化,它應當獨立創建自身——不是高於當前的各種道德類型之上,而是與它們並駕齊驅。然而,倫理學的理念天生就是淩駕於這些道德類型之上的,倫理學是它們的統一。
但是,不同類型的主張如何才能統一起來呢?在這裏,人們再也無法求助於這樣的事實,即:多樣性是某種經驗主義的因而是偶然性的東西。還有一種說法也是不真實的:不完善性僅僅存在於對統一性的思考與意識之中,而統一性自身卻不言自明地內在於實在之中。這一點已經不再構成問題,因為這些特殊類型絕不是通過經驗主義的方式被感知的。從問題的實質來看,顯而易見,每種類型——稟賦著獨特的“類”——完全都是先天存在的。因此,統一性就隻能是一種超拔於特殊主張之上的、綜合的統一性。道德中的每個方向都意味著對其生活之最高目的的追求。但是在這些目的中,每個目的都要求將自身置於一個更高級的層麵,它忽視了其他方向(這些方向就其本身而言都同樣合理)也有類似的要求,否認自己與其他方向之間的並列關係。不僅如此,它進一步走向了惟我獨尊的獨裁者形象,顯然有想要推翻所有其他方向的意圖,有時甚至是想要消滅它們。那麽,如何才能將單一而普遍的目的加諸於多樣性之上呢?
然而,正是這種針對各個目的的主張恰好證明了產生普遍的、目的之統一性的必要。成為統一恰恰是奮鬥的本質。但是,在奮鬥中各個目的總是有著不同的指向。比方說,一個人在空間上無法同時走兩條路,他不得不選擇其中的一條。因此,從精神和道德的層麵來看,他不可能同時奮鬥在兩個方向上,更不用說有兩個以上的方向。他隻能選擇一個。“兼有多個最高目的”中會把他撕成碎片,導致他失去自身的統一性,造成分裂和不一致,並且變得猶豫不決。同時,這也會使他喪失能力,並且麻痹於奮鬥本身。目的統一是道德生活的基本要求。因此,所有能夠被追求的目的,以及所有實際的標準、命令和道德類型,都必須是排他的和專製的。這是因為,如果它們不是這樣的,那麽就必定會被它們自身所擊敗。這些假定也許是一種合理的限製,但並不專斷,更像是一種不可避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