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外馬克思學譯叢(套裝共10冊)

我在這部著作中至此所遵循的推理線索可以概述如下:要麽馬克思表示了他似乎表示的意思(常識和日常語言強烈地顯示出來的他所表達的意思),要麽他沒有做到這一點。如果他做了,那麽,把他的理論解釋為基礎主義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他不僅犯了誇誇其談的錯誤,而且犯了一個巨大的忽略曆史和最簡單的經濟生活事實的錯誤。一些“庸俗”馬克思主義者試圖對這些著作加以辯護,但他們接受了對馬克思主義進行的基礎主義解釋,而這一點又是極易受到攻擊的。

然而,如果馬克思在使用相同術語的過程中並沒有表示我們通常要表達的意思,那麽,那些持這種觀點的人不但就有責任提供另一種替代性的解釋,而且還要在常識之外給我們的解釋提供另一個基礎。聲稱馬克思主義的詞匯具有不尋常的意義(無論我們將其理解為什麽),而又不弄清馬克思何以能夠以這種方式使用詞匯,這是不夠的。在完成後一種任務方麵,我遵循這樣一種思路:從馬克思對概念的實際使用,到他論述概念的方式,到他將它們看作社會成分的觀點,再到他將社會成分看作關係的觀點,再到他把關係作為含義的用法,最後到他對充當這些實踐的必要框架的內在關係哲學的信念。

除了將馬克思置於這種傳統之中以外,我還試圖指出,被斯賓諾莎、萊布尼茨、黑格爾和馬克思這樣的思想家所分享的關係觀是不能被丟棄的。然而,認為它能夠得到辯護絕不等於在為它辯護。這是一個重要的區別,並且是讀者應該牢記的一個區別。我們必須考察針對這種關係觀的主要批評。[44]隻有考察完內在關係概念在馬克思的某些理論中所起的作用之後,我才能對之做出評價。

[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