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黑格爾把亞洲文化(中國、印度、波斯和埃及)寫入了他的曆史哲學以及宗教與哲學的專門史之中,但他卻仍然這樣反複地強調,從曆史進步的意義上講 “東方精神”並沒有什麽曆史。例如他在《哲學史》一書中指出: “在這裏(即東方),思想完全是抽象的、實體的,沒有進步,沒有發展,更確切地說,現在與過去、與幾千年前完全一樣。因此,它並不是我們的第一部分,毋寧說,它隻是某種預備性的東西,我們不過簡短地提及一下。”①雖然在《世界曆史哲學》中,黑格爾花了幾次課的時間對亞洲帝國進行了介紹,但他也在這裏強調,在這些國家中, “雕像般的永恒再現之物代替了我們稱為曆史的東西”②。
黑格爾認為,東方缺乏曆史發展的更深刻原因在於,在亞洲的這些專製政體中,沒有個人自由,沒有主體自由。個人自由(和對這種自由的意識)最早開始於希臘“在西方,我們立足於真正的哲學土壤之上”,但這同時也意味著,隻有在這裏才有客觀的科學知識和可以辯證闡釋的曆史發展。哲學是自由城邦的產物。哪裏有個人自由,哪裏才能進行科學思考和哲學思索。專製政體的“曆史”似乎還是自然史,因而它也可以像自然事件一樣(按照黑格爾的觀點)在不斷的循環往複中消亡流逝。隻有在(政治意義上的)民族自覺地塑造它的共同體生活的地方,才會有作為發展進程的曆史。 “這也構成了一個民族的存在,它知道自己是自由的。按照這種自我認識,它形成了它的世界、它的權利法規、習俗以及所有其他的生活。”③這實際上意味著,在自由的希臘城邦出現之前,根本不存在什麽民族。在《法哲學》(在提及斯圖爾的《論自然國家的沒落》 [柏林,1812年]一書之後)中,黑格爾把這些仿佛是史前的東方國家稱為“自然國家”,並任它們在對外的“原始的怒吼與破壞”和“沉淪於衰弱和疲憊”之間來回擺動。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