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繼續堅持主張每一個夢都是願望的滿足,也就是說,除了表達願望的夢以外,再沒有其他的夢,遭到強烈反對就是意料之中的事。
人們會對我說:“這毫無新意。把某些夢看作願望的滿足,一些權威早就注意到這一點了。這可以參考拉德斯托克(1879)、沃凱爾特(1875)、普金耶(1846)、蒂茜(1898)、西蒙(1888)關於特倫克男爵被囚禁時挨餓的夢以及格雷辛格爾(1845)的論述[1]。但如果斷言,除了願望滿足的夢之外再無其他的夢,這隻是這個命題更加不公正的普適化,盡管幸運的是,這是很容易被駁倒的。畢竟,許多夢包含了最為痛苦的主題,而沒有任何願望滿足的跡象。悲觀主義哲學家愛德華·馮·哈特曼最為反對願望滿足理論。他在《無意識哲學》(1890,第2卷)中寫道:“當我們入睡時,我們感到清醒生活中的一切煩惱都進入睡眠,而唯一不能入夢的是一個有教養的人所得到科學和藝術的樂趣。”即使那些不那麽悲觀的觀察者也發現,痛苦和不愉快的夢比愉快的夢更為普遍。如肖爾茨(1893)、沃凱爾特(1875)以及其他一些人都持此看法。尤其是弗洛倫斯·赫拉姆和薩拉·韋德(1896)兩位女士,她們確實根據自己的夢列舉了觀察數據,統計出夢中的不愉快內容占據優勢地位。有57.2%的夢是不愉快的,而愉快的夢僅占28.6%。除了這些把生活中種種不快帶入其中的夢以外,還有一些焦慮夢,它們充滿不愉快的情緒,直到把我們弄醒。這些焦慮夢最普遍的受害者是少年和兒童[2],你卻把他們的夢描寫為不加偽裝的願望滿足。
看來,焦慮夢好像確實使(根據上一章夢例所得到的)夢是願望的滿足這一論斷不能作為一個普遍命題而存在,事實上,它們似乎使任何這類命題都顯得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