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文明兼容並蓄、交流互鑒”指的是,不同文明沒有優劣之分,隻有特色之別。要促進不同文明不同發展模式交流對話,在競爭比較中取長補短,在交流互鑒中共同發展,讓文明交流互鑒成為增進各國人民友誼的橋梁、推動人類社會進步的動力、維護世界和平的紐帶。①
20世紀90年代,東歐劇變,蘇聯解體,冷戰的陰影逐漸消退。美國國際政治理論家塞繆爾·亨廷頓(Samuel Huntington)在《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一書中指出,未來國際衝突的根源在於文明差異。但事實上,通過文化交流,可以化解這種文明間的隔閡和衝突。如今,全球社會正處在一個轉型時期。一些國家或區域由於自身的利益不平衡而發起了貿易戰,由於文化價值觀的差異而導致的民族獨占現象也時有發生,各種社會製度的相互對立繼續進行。但是,文化的交融和碰撞並存,融合占據了統治地位,並逐漸成為主流。
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目的,是促進文明交流和理解,增強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和認識,尊重不同曆史背景、文化傳統和特殊國情下的政治製度、經濟體製及宗教觀念,共同營造文明共生的和諧環境,增進各國人民對文明和而不同、兼收並蓄的認同度。在這個文化多元化、思想多元化、文化矛盾並存的時代,文化交往、文明兼容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和價值追求,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更是化解現有文明消亡的重要方式。
推動不同文明兼容並蓄、交流互鑒,才能使社會更加和諧,各國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提倡和而不同、兼收並蓄的文明交流,既有利於文明平等對話、包容共處、多元共處,也有利於文明交流、包容、取長補短,吸收各種思想精髓、文化元素,從而培育和開辟新的文化形態和新的意識形態。提倡和而不同、兼容並包的文化交往,推動文化社區的構建,是對“文明衝突論”的有力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