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史綱(外二種)

第九章 大漢帝國的發展

第一節 純郡縣製的重建

劉邦即帝位之初,除封了七個異姓的“諸侯王”外,又陸續封了一百三十多個功臣為“列侯”。漢朝的封君,主要的就是這諸侯王和列侯兩級。在漢初,這兩級的差異是很大的。第一,王國的境土“多者百餘城,少者乃三四十縣”;這七個王國合起來就占了“天下”的一大半。但侯國卻很少有大過一縣的。劉邦序次功臣,以蕭何為首,而蕭何初受封為郯侯時,隻食邑八千戶;後來劉邦想起從前徭役鹹陽時,蕭何多送了二百錢的贐,又加封給他二千戶;後來蕭何做到相國,又加封五千戶;合共才一萬五千戶。終漢之世,也絕少有超過四萬戶的列侯。

第二,諸侯王除享受本國的租稅和徭役外,又握著本國政權的大部分。王國的官製是和中央一樣的。漢代的官製大抵抄襲秦朝。中央有丞相,王國也有之;中央有禦史大夫,王國也有之;中央有太尉,王國則有中尉。王國的官吏,除丞相外,皆由諸侯王任免。但列侯在本“國”,隻享受額定若幹戶的租稅和徭役(譬如某列侯食五千戶,而該國的民戶超過此數,則餘戶的租稅仍歸中央),並沒有統治權。他們有的住長安,有的在別處做官,多不在本國。侯國的“相”實際是中央所派的地方官,和非封區裏的縣令或縣長相等(漢製萬戶以上的縣置令,萬戶以下的縣置長)。他替列侯征收租稅,卻不臣屬於列侯。在封君當中,朝廷所須防備的隻有諸侯王,列侯在政治上是無足輕重的。

最初,諸侯王都是異姓的。異姓諸侯王的存在,並非劉邦所甘願。不過他們在新朝成立之前都早已據地為王。假如劉邦滅項之後,不肯承認他們既得的地位,他們在自危之下,聯合起來,和劉邦對抗,劉邦能否做得成皇帝,還未可知。所以當劉邦向群君臣詢問自己所以成功的原因,就有人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