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套裝共十冊)

第二節 周初敬德思想對神權政治的修正

絕對相信我生有命在天的泱泱大國商被“小邦周”打敗,使周人在曆史的反省中產生了對天命的懷疑。“我不可不監於有夏,亦不可不監於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服天命,惟有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3]所以他們在建國之初就製定了“敬德保民”的主導思想,把從政的重點從神權向人治的方向轉移。

把從政的重點從神權向人治的方向轉移,不是說周人不相信天命,周人還是把天放在第一位的,不過他們跟殷人絕對相信天命而放縱自己的態度決然不同。他們認為天命是一切的根本,但又認為“天命靡常”、“天畏棐忱”,要保有天命,必須靠自己的努力去維持,靠自己的道德去維持,使它永遠配我有周,不轉移。這是周人“敬德保民”思想的落腳點所在。

虢季子白盤(傳陝西眉縣出土)

《墨子·非命》引真本《太子發》的文字說:“惡乎君子,天有顯德,其行甚章。為鑒不遠,在彼殷王。謂人有命,謂敬不可行,謂祭無益,謂暴無傷。上帝不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祝降其喪。惟我有周,受之大帝。”《太子發》是《尚書》遺文。從這段話,我們可以看出,周人接受殷亡國的教訓,提倡“敬德保民”,具體而言主要是針對殷“謂敬不可行”和“謂暴無傷”而失國的情況提出的。殷因不敬德、殘暴傷民而亡國,周從反麵接受教訓,就要從敬德保民兩方麵努力,維護自己的統治。

敬德包括的範圍很廣,尊祖敬宗,親親孝友,盡心治民,不怠惰,不康逸,慎刑罰,行教化,大凡信仰道德、治政態度、治政表現、政策刑罰的各個方麵都歸入了“德”的範疇。依據“德”的原則,周人堅持統治者對天、對祖要誠,束己要嚴,治政要勤,要與人為善,不得已用刑要慎之又慎,這顯然是有鑒於殷末諸王荒**失國對執政者提出的要求。“皇天無親,唯德是輔”,“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周人認為,皇天不會偏袒任何人,隻幫助那些有德的人。用自己的“德”去保持天命,鞏固自己受命者的地位,自己給自己求取更多的福佑,這才是真正的保有天命——這種靠自己的力量、靠道德的力量去維持天命的思想,無疑是進步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