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文的標題來看,似乎這裏將要探討三個不同“概念”或“理論”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的確要談到這一點,但是,我們感興趣的不隻是這三種理論的某些內在聯係。我們之所以對它們的相互關係感興趣,主要是考慮到它們同它們所共同依據的思想——馬克思的思想——的關係,以及考慮到它們同現實(將要談一點現實),同當代世界的關係。對馬克思思想的這三種解釋中哪一種“最好”和最出色(假如存在著這樣的解釋的話)?它們中哪一種解釋能最好地說明我們在其中生活的世界(假如它們中有某種解釋能為我們提供一些有意義的東西的話)?
對於有無馬克思思想的最好(最典型)的解釋的問題,我們馬上加以“如果有這樣的解釋的話”的限定,因為不應事先就排除有多種對馬克思思想同樣好的解釋的可能性,或許可能甚至“最好的”(最出色的)解釋這一概念本身就沒有意義。對於哪一種解釋能為我們最好地說明當代世界的問題,我們也作了同樣的限定。
我事先把什麽是對馬克思思想本身的最好解釋的問題同什麽是對當代的最好解釋的問題區別開來,並非想說明這兩個問題完全不同和毫不相關。這裏談的是同一個根本問題,即關於馬克思的思想的實質及曆史說明的問題的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麵”或“因素”。關於這一點我在二十多年前就寫過:“如果關於‘真正的’馬克思的問題有一定意義的話,那麽它既不可能是單純的曆史事實,也不可能是純粹的主觀價值問題。真正的馬克思既不可能是曆史‘事實’的堆積,也不可能是某種自由想象的產物。他既不可能是那個‘自在的’、完全‘客觀的’馬克思,也不可能是為某人所喜歡的和對某人有用的純‘主觀的’馬克思。不論前者還是後者都不可能說明真正的馬克思。‘真正的’馬克思,那是馬克思奉獻給曆史的東西。‘真正的’馬克思哲學,那是馬克思對哲學思想發展的貢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