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的版本眾多,說多得“不計其數”可能有些誇張,但若說“難計其數”則當是比較中肯的。總體而言,寫作體例和篇章結構基本上都是教育學的研究對象與方法、教育的產生與發展、教育的本質、教育與社會的關係、教育與人的身心發展的關係、教師與學生、教育目的、智育、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技術教育、教學工作、課外教育工作等。這種“教育學”的體例有其時代的合理性,它延續了幾十年,造就了數代教師,很多教師是讀著這種“教育學”而走上講台、走進角色的。
時代在發展,形勢在變化,特別是2001年基礎教育實施新一輪課程改革以來,從教育哲學思想到學校辦學理念、從課程管理體係到學科教學內容、從教師職能角色到課堂教學組織形式等全方位地發生了改變,有些改變甚至是顛覆性的。為此,作為探討教育教學規律的“教育學”亦當改變一下幾十年一貫的“老麵孔”,以與時俱進的精神,適應這一曆史性的變革,嚴格來說,講“適應”遠遠不夠,而應該是適度的“理論先行”,通過建構新的課程體係,培養新型教師,以引領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深入、持續推進。例如同教育部在《教師教育課程標準(試行)》中所指出的:“教師教育課程應引導未來教師樹立正確的兒童觀、學生觀、教師觀與教育觀,掌握必備的教育知識與能力,參與教育實踐,豐富專業體驗;引導未來教師因材施教,關心和幫助每個幼兒、中小學學生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培養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教師教育課程標準(試行)》中,將教育類課程分“教育信念與責任”“教育知識與能力”“教育實踐與體驗”三個目標領域,每個“目標領域”又提出了細化的“目標”和“具體要求”,這是指導和規範教師教育課程建設的重要文件。教育部《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和《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對中小學教師應具備的專業理念、知識和技能作了詳細規定。依據這些文件精神,加之長期的教學實踐探索,我們對教育學的課程體係作了新的建構,寫成了現在的這本《學校教育學》,內容主要包括:現代教育理念、備課與說課、上課與課堂管理、聽課與評課、學生評價與激勵、班級管理與班主任工作、班級與社團活動、校本教研與教師專業發展、教育科研與成果發表等。在寫作上,堅持教育理論知識與教學實踐技能並重的原則,一方麵,教育教學的基本原理要交代清楚,沒有理論指導的教育教學必定是膚淺的,也是走不遠的;另一方麵強化作為教師“新基本功”的實踐性知識,忽視實踐知識的教育學必定是空疏的、蒼白的。“陽春白雪”與“下裏巴人”必須走向“兩極趨中”。行文上,希望改變呆板、枯燥、厚重的寫法,盡可能使體例活潑一些、文筆清新一些,以增強可讀性、指導性和應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