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知識是人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拉丁文稱知識為scientia,從而science(科學)一詞便成為最受敬重的那一部分知識的名稱。但是,知識與迷信、科學或偽科學的區別是什麽呢?天主教教會借口說哥白尼理論是偽科學而開除了日心論者的教籍,(蘇聯)共產黨借口說孟德爾學說是偽科學而迫害了孟德爾論者。可見科學與偽科學的分界不全然是一個書齋裏的哲學問題:它是一個與社會和政治息息相關的問題。
許多哲學家試圖按照下麵的說法來解決分界問題:如果足夠多的人足夠強烈地相信一個陳述,那麽,這個陳述就構成了知識。但是,思想史告訴我們,許多人完全虔信荒唐的信仰。如果信仰的強度是知識的標誌,我們就不得不把關於神靈、天使、魔鬼和天堂、地獄的某些故事看作知識。另一方麵,科學家們甚至對自己最好的理論也是非常懷疑的。牛頓理論是科學所曾產生的最有力的理論,但牛頓本人從不相信超距的物體會相互吸引。因此,不管怎樣虔信,都不能使信仰成為知識。實際上,科學行為的標誌是甚至對自己最珍愛的理論也持某種懷疑態度。盲目虔信一種理論不是理智的美德,而是理智的罪過。
因此,即使一個陳述似乎非常“有理”,每一個人都相信它,它也可能是偽科學的;而一個陳述即使是不可信的,沒有人相信它,它在科學上也可能是有價值的。一個理論即使沒有人理解它,更不用說相信它了,它也可能具有至高的科學價值。
一個理論的認識價值與它對人們的心智的心理影響毫無關係。信仰、虔信、理解是人類心智的狀態,但理論的客觀的、科學的價值與創造理論或理解理論的人類心智無關。它的科學價值隻取決於這些猜測事實上所得到的客觀支持。正如休謨所說的那樣:“如果我們拿起任何一本書,例如,關於神學或學院形而上學的著作。讓我們問一下,它包含任何涉及量或數的抽象推理嗎?沒有。它包含任何涉及事實和存在的經驗的推理嗎?沒有。那就將它付之一炬,因為它含有的不過是詭辯和幻想。”但什麽是“經驗的”推理?如果我們看一下17世紀關於巫術的浩瀚文獻,它充斥著關於認真觀察和宣誓證詞甚至實驗的報告。早期皇家協會的哲學家格蘭維爾把巫術看成經驗推理的範例。在我們按休謨的說法去焚書之前,我們必須首先明確什麽是經驗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