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藝複興:
14至16世紀,從意大利開始,歐洲許多國家相繼興起了文藝複興運動。文藝複興的中心思想是人文主義,主張文學藝術表現人的思想和感情,提倡個性自由以反以對中世紀的宗教桎梏。文藝複興運動促進了普遍的文化高漲,文藝複興時代的設計一反中世紀刻板的設計風格,把目光重新投向古希臘和古羅馬的設計,從中吸取營養,在設計上提倡個性的解放,麵向現實與人生,產生了眾多優秀的設計。
文藝複興反映在建築形式上便是重新認可麵向現實人生的古希臘和古羅馬建築,並在此基礎上有所發展。文藝複興時期湧現出了許多劃時代的巨人,一位代表米開朗基羅、達·芬奇、拉斐爾,都是這一時期的代表。米開朗琪羅在建築設計及室內裝飾上顯示出超人的才華,其最偉大的代表作是羅馬聖彼得教堂的大穹頂。文藝複興時期的建築師和藝術家們認為,哥特式建築是基督教神權統治的象征,而古代希臘和羅馬的建築是非基督教的。他們認為這種古典建築,特別是古典柱式構圖體現著和諧與理性,並同人體美有相通之處,這些正符合文藝複興運動的人文主義觀念。
17世紀時文藝複興運動衰落,歐洲的設計相繼出現巴洛克式(Baroque)和洛可可式(Rocococo)設計。16世紀和17世紀交替的時期,巴洛克設計風格開始流行,其主要流行地區是意大利。
二、巴洛克
所謂巴洛克意大利語義為奇形怪狀、矯揉造作;葡萄牙語義為形狀不規則的珍珠。這一個貶義詞,人們借用巴洛克這個詞來嘲弄具有這種風格的藝術。巴洛克藝術強調非理性的無窮幻想與幻覺,極力打破和諧與平靜,在雕刻和繪畫中都充滿了緊張的戲劇氣氛,建築則體現出豐富多變的構造;飽含**和強烈的運動感是巴洛克藝術的主要特征。這種風格一反文藝複興時代設計的莊嚴、含蓄、均衡,而追求豪華、浮誇和矯揉造作的表麵效果。凡爾賽宮中路易十四的寢廳豪華奢侈,是巴洛克風格的代表(如圖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