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設計概論

第七章 當代設計哲學與方法論

教學目標:

本章講解藝術設計工作背後的設計哲學內容和對設計工作的方法論內容,為學生在設計工作和設計理論學習中開拓更為廣泛和豐富的理論支持,拓展思維和創意的基礎知識。

能力培養:

通過本章的學習,學生比較全麵的了解與藝術設計有關的哲學問題,並準確的掌握藝術設計方法論的知識點,從而具有一定設計哲學基礎知識。

知識重點:

後現代主義、符號學與藝術設計、結構主義、心理學、行為主義心理學派、格式塔心理學派(完形心理學派)、精神分析心理學派、人本主義心理學派、認知心理學派形象思維、邏輯思維、視覺思維、創造性思維。

設計的哲學,討論的是設計的普遍性問題,如設計與需求、設計的尺度、設計的內容與形式、設計的美學等問題。事物的普遍陛形成了哲學:哲學結合了科學和藝術的功能,它是人類發展的意識,也是人類發展的自我意識。它是意識,因為它總是代表人類在特定時刻所達到的類本質知識的水平;它也是自我意識,因為它的宗旨總是人及人的世界的自我認識。

設計的對象是產品,但設計的目的並不是產品,而是滿足人的需要,即設計是為人的設計。設計可以說是人需要的產物,是滿足人對產品及其它非產品的需要的產物。

作為生物體的人,每個人都有需要,既有來自生理方麵的需要如飲食、休息;又有來自心理方麵的精神需要,如藝術、文學、社會尊重等。彼得羅夫斯基在其主編的惜通心理與勁教科書中認為:需要是個陸的一種狀態,它表現出個性對具體生存條件的依賴陛。需要是個佳能動性的源泉。當然,需要不僅是個人的,還有社會的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