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成功女人的12條修煉法則

讓你人生的三分之一在快樂中度過

我們每一個人都不能回避這樣一個事實:人首先需要生存,需要養活自己及家人,然後才能談到個人的願望和追求,才能過自己想要過的生活。這也就是說的我們必須先解決溫飽問題,才能去追求我們的精神世界。男人如此,女人同樣也如此。

有一次,一個內地記者采訪人稱“戰地玫瑰”的閭丘露薇時,她說出了自己之所以不懼生死,不畏勞苦三赴阿富汗,又入伊拉克,忘我工作的原因:“因為我在香港生活,每個人都很實際。我現在最要緊的事情就是有一份穩定的工作,然後能養我的家、我的孩子,供我的房子,然後我才能想一想我自己希望過的生活。”工作是大部分人的立身之本,也是我們人生幸福的來源之一。因此,我們需要盡力找一份自己喜歡的,相較穩定的工作。

我們女性一生都在追求幸福。那什麽是幸福?幸福就是做自己想做的事,並能在這些事情上得到肯定和發展。但是,話又說回來,人的一生,每天都在做著自己必須做的事,又有多少事情是自己甘心情願想做的呢?但是,我們又必須努力去適應這個環境和社會,努力將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做好,這樣才不會被這個社會淘汰,也隻有這樣,我們才能生活得更好。所以,我們需要一種把看似簡單的事情做好的積極人生態度。如果為環境所迫而不得不做一些乏味的工作時,我們也應當設法從這些乏味的工作中找出樂趣來。有了這種態度,無論做什麽工作,我們都能有良好的成效。我們常常喜歡從外部環境來為自己尋找借口,不是抱怨職位、待遇、工作的環境,就是抱怨同事、領導,而很少從自身找原因,抱怨越多,失去的也就越多,離成功也就越來越遠。所以,不管工作與自己預期的有多大的差距,或者是自己的工作有多麽的無聊、單調和乏味,我們能做的隻能是努力工作。幸福不會突然降臨,它需要我們自己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