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晴的監督下,秦楓換上了西裝。
俗話說,人靠衣裝馬靠鞍,這話一點都不假。
雖然秦楓長得還不錯,但他成天穿著一身廉價的衣服,讓人根本很容易忽略他的長相。
可是現在高檔西裝那麽一穿,整個人的氣質立刻就體現出來了。
加上他常年練武,身材修長,身姿挺拔,真有一種霸道總裁的範兒。
方晴一時間居然都看呆了。
秦楓見方晴發愣,於是提醒道:“喂,看什麽呢?沒見過帥哥啊!”
“你同學聚會什麽時候開始?趕緊出發吧,一會別遲到了。”
方晴這才回過神來,吃吃笑道:“沒想到你還是挺帥的麽。”
“我以後給你多買幾套衣服,你換著穿吧。”
“別老一天到晚穿你那身破布,顯得寒磣。”
秦楓聳了聳肩:“你覺得寒磣,可我覺得很好。”
其實他並不是沒錢買衣服,之所以一直都穿著那身,主要還是因為這衣服是顧老頭親手縫的。
他們師徒兩人一起在山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感情比親父子都要好。
別看他們成天吵吵鬧鬧,其實心裏都很重視對方。
秦楓在山上練武的時候,不小心刮破了衣服。
所以顧老頭就替他縫製了一套。
他嘴上雖然不說,但卻一直都穿在身上。
可見他心裏相當重視。
方晴雖然嘴上說秦楓那身衣服是破布,但她心裏其實還是有點好奇的。
因為那麽長時間過去了,這身衣服非但沒有沾染上半點灰塵,也沒有異味。
照理說,穿那麽久,早就應該又髒又臭才對。
她不知道的是,顧老頭在衣服上,刻上了淨衣符,去塵符,避水符。
他怕秦楓再把衣服弄破,又加上了強化符。
所以,秦楓這衣服就算穿再久,也不會髒不會破。
要說價值的話,方晴口中的破布,遠遠比這高檔西服值錢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