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奴市回到王子府,子見一直處於渾渾噩噩中,他想過進宮去見婦息,猶豫再四,終是不敢,隻是韋力被抓,他沒有及時動手除掉韋力,他就被婦息大罵蠢材,若是得知韋力被鄭達當著他的麵抓走,婦息不知會說出怎樣刻薄的話。
子見還想過逃走。
謀刺右相,並因此與王後私下密謀尚在其次,重要的是父王會因此知道他與婦息的私情!
然而天下之大,子見不知道該往哪兒跑。離開王都,他從此隻能做一個無名無氏之人,一個他從來沒有正眼看過的賤奴,那不是他想要、更不是他能過的生活。
被親衛攙扶著進了王子府,子見見案幾上的酒爵中還有些酒,仰頭喝了,又尋了些殘酒,也不管誰人喝過,直往口中倒。
酒入愁腸更醉人,子見昏昏沉沉,迷迷糊糊趴在案幾上,再醒來時,已近夕食時分。
小奴見王子醒了,立即忙著送水梳頭,伺候王子穿衣後,又急忙端了些吃食來。
子見哪有心思吃東西,想著連日來發生的事,又想著父王即將知道他的所作所為,身上冒一陣汗,又發一陣冷,想來想去沒有活路,心中便萌死誌,至少這樣,不會讓父王的令名蒙羞。
他反手摸了摸背後,新換的衣裳,短匕自然不在。他的手習慣性地在後腰繼續摸,眼睛到處找短匕可能的所在,猛想起先前和衣而睡,連忙跪趴在案幾下四處摸,果然摸到,如獲至寶,一把抓在手中。
他大聲叫小奴上些酒水,坐到案幾邊,用短匕切了一塊肉,丟進口中大嚼。又見短匕上沾了油汙,小心地在下擺上揩了,仔細地插進皮鞘中。
他第一次沾酒,是他的父王用筷子點給他喝的——那時候父親是當時的右相,不用多久就會成為他的父王。那是他人生中最快樂的時光,母親婦楚還在世,他是父親唯一的寵愛——酒有一點點辣口,但習慣以後他便愛上了這種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