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妻
河南偃師縣鄉人張元妻薛氏,歸寧母家。返,小叔迎之。路過古墓,樹木陰森。薛氏將溲[1]焉,牽所乘驢與小叔,使視之,而掛所衣紅布裙於樹。溲畢返,裙失所在。歸家與夫宿,侵晨不起。家人撞門入,窗牖宛然,而夫婦有身無首。告之官,不能理。拘小叔訊之,具道昨日失裙事。跡至墓所,墓旁有穴,滑溜如常有物出入者。窺之,紅布裙帶在外,即其嫂物。掘之,兩首具在,並無棺槨。穴甚小,僅容一手。官竟不能讞[2]也。
[1]溲(sōu):小便。
[2]讞(yàn):審判,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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