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常公子某,少年貌美。愛一犬,名花兒,出則相隨。春日豐台看花,歸遲人散,遇三惡少方坐地轟飲。見公子美,以邪語調之。初而牽衣,繼而親嘴。公子羞沮遮攔,力不能拒。花兒咆哮,奮前咬噬。惡少怒,取巨石擊之,中花兒之頭,腦漿迸裂,死於樹下。
惡少無忌,遂解帶縛公子手足,剝去下衣,兩惡少踏其背,一惡少褪褲,按其臀將**之。忽有癩狗從樹林中突出背後,咬其腎囊,兩子齊落,血流滿地。兩惡少大駭,擁傷者歸。隨後有行人過,解公子縛,以下衣與之,始得歸家。
心感花兒之義,次日往收其骨,為之立塚。夜夢花兒來作人語曰:“犬受主人恩,正欲圖報,而被凶人打死。一靈不昧,附魂於豆腐店癩狗身上,終殺此賊。犬雖死,犬心安矣。”言畢,哀號而去。
公子明日訪至賣腐家,果有癩狗。店主雲:“此狗奄奄,既病且老,從不咬人。昨日歸家,滿口是血,不解何故。”遣人訪之,惡少到家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