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正紅旗下

眼睛多沒有學問,所以看不起學問。他也沒有骨頭,所以也看不起骨頭—— 他重視,極其重視,醬肉。

他記得幾個零七八碎的,可信可不信的,小掌故。其中的一個是他最愛說道的,因為它與醬肉頗有關係。

他說呀:便宜坊裏切熟肉的木墩子是半棵大樹。為什麽要這麽高呢?在古時候,切肉的墩子本來很矮。後來呀,在旗的哥兒們往往喜愛伸手指指點點,挑肥揀瘦,並且有時候撿起肉絲或肉塊兒往嘴裏送。這樣,手指和飛快的刀碰到一起,就難免流點血什麽的,造成嚴重的糾紛,甚至於去打官司。所以,墩子一來二去就長了身量,高高在上,以免手指和快刀發生關係。

在他講說這個小掌故的時候,他並沒有提出自己的看法,到底應否把肉墩子加高,使手指與快刀隔離。

可是,由他所愛講的第二件小事情來推測,我們或者也可以找到點那弦外之音。

他說呀:許多許多旗籍哥兒們愛聞鼻煙。客人進了煙鋪,把煙壺兒遞出去,店夥必先把一小撮鼻煙倒在櫃台上,以便客人一邊聞著,一邊等著往壺裏裝煙。這叫作規矩。是呀,在北京作買賣都得有規矩,不準野調無腔。在古時候,店中的夥計並不懂先“敬”煙,後裝煙這個規矩,叫客人沒事可作,等得不大耐煩。於是,旗人就想出了辦法:一見櫃台上沒有個小小的墳頭兒,便把手掌找了夥計的臉去。這樣,一來二去,就創造了,並且鞏固下來,那條“敬”煙的規矩。

假若我們把這二者—— 肉墩子與“敬”煙,放在一塊兒去咂摸,我們頗可以肯定地說,眼睛多對那高不可及的半棵大樹是有意見的。我們可以替他說出來,假若便宜坊也懂得先“敬”點醬肉,夠多麽好呢!

多老大對自己是不是在旗,和是否應當保持旗人的尊嚴,似乎已不大有意。可是,每逢他想起那個“敬”煙的規矩,便又不能不承認旗人的優越。是呀,這一條,和類似的多少條規矩,無論怎麽說,也不能不算旗人們的創造。在他信教以後,他甚至這麽想過:上帝創造了北京人,北京的旗人創造了一切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