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駒支不屈於晉

《左傳》襄公十四年

會於向,將執戎子駒支。

範宣子親數諸朝,曰:“來,薑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於瓜州,乃祖吾離被苫蓋[1]、蒙荊棘,以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2]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泄,則職女之由。詰朝之事,爾無與焉。與,將執女。”

對曰:“昔秦人負恃其眾,貪於土地,逐我諸戎。惠公蠲[3]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嶽之裔胄也,毋是剪棄。賜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諸戎除剪其荊棘,驅其狐狸豺狼,以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於今不貳。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於是乎有殽之師。晉禦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複,我諸戎實然。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於時,以從執政,猶殽誌也,豈敢離逷[4]?今官之師旅,無乃實有所闕,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為?不與於會,亦無瞢焉!”賦《青蠅》而退。

宣子辭焉,使即事於會,成愷悌也。

[1]苫蓋:苫音山,用草編成的覆蓋物。

[2]不腆:不豐厚、不多。

[3]蠲:音捐,顯示。

[4]逷:音惕,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