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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產壞晉館垣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子產相鄭伯以如晉,晉侯以我喪故,未之見也。子產使盡壞其館之垣[1]而納車馬焉。士文伯讓之,曰:“敝邑以政刑之不修,寇盜充斥,無若諸侯之屬,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館,高其閈閎[2],厚其牆垣,以無憂客使。今吾子壞之,雖從者能戒,其若異客何?以敝邑之為盟主,繕完葺牆,以待賓客,若皆毀之,其何以共命?寡君使匄請命。”

對曰:“以敝邑褊小,介於大國,誅求無時,是以不敢寧居,悉索敝賦,以來會時事。逢執事之不閑,而未得見;又不獲聞命,未知見時。不敢輸幣[3],亦不敢暴露。其輸之,則君之府實也,非薦陳之,不敢輸也。其暴露之,則恐燥濕之不時而朽蠹,以重敝邑之罪。僑聞文公之為盟主也,宮室卑庳,無觀台榭,以崇大諸侯之館,館如公寢。庫廄繕修,司空以時平易道路,圬人[4]以時塓館宮室。諸侯賓至,甸[5]設庭燎[6],仆人巡宮,車馬有所,賓從有代,巾車脂轄,隸人、牧圉各瞻其事;百官之屬,各展其物。公不留賓,而亦無廢事;憂樂同之,事則巡之,教其不知,而恤其不足。賓至如歸,無寧菑患,不畏寇盜,而亦不患燥濕。今銅鞮之宮數裏,而諸侯舍於隸人,門不容車,而不可逾越;盜賊公行,而天厲不戒,賓見無時,命不可知。若又勿壞,是無所藏幣,以重罪也。敢請執事:將何所命之?雖君之有魯喪,亦敝邑之憂也,若獲薦幣,修垣而行,君之惠也,敢憚勤勞!”文伯複命。

趙文子曰:“信。我實不德,而以隸人之垣以贏諸侯,是吾罪也。”使士文伯謝不敏焉。

晉侯見鄭伯,有加禮,厚其宴、好而歸之。乃築諸侯之館。

叔向曰:“辭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子產有辭,諸侯賴之,若之何其釋辭也?《詩》曰:‘辭之輯矣,民之協矣;辭之懌矣,民之莫矣。’其知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