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隱公五年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
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1],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2]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蒐、夏苗、秋獮[3]、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君不射,古之製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4]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將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
僖伯稱疾不從。
書曰“公矢魚於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1]大事:指祭祀和軍事活動。
[2]軌物:法度和準則。
[3]蒐:音搜,搜尋,謂搜尋不產卵、未懷孕的禽獸;夏苗:指夏天打獵,謂捕獵傷害莊稼的禽獸;獮:音顯,謂順秋天肅殺之氣,進行捕獵活動。
[4]皂隸:本指奴隸,這裏指做各種雜務的仆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