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友人從遠道而來看我,已七八年沒見麵,談起來所以非常高興。一來二去,我問他有了幾個小孩?他連連搖頭,答以尚未有妻。他已三十五六,還作光棍兒,倒也有些意思;引起我的話來,大致如下:
我結婚也不算早,作新郎時已三十四歲了。為什麽不肯早些辦這樁事呢?最大的原因是自己掙錢不多,而負擔很大,所以不願再套上一份麻煩,作雙重的馬牛。人生本來是非馬即牛,不管是貴是賤,誰也逃不出衣食住行,與那油鹽醬醋。不過,牛馬之中也有些性子剛硬的,挨了一鞭,也敢回敬一個別扭。合則留,不合則去,我不能在以勞力換金錢之外,還賠上狗事巴結人,由馬牛降作走狗。這麽一來,隨時有卷起鋪蓋滾蛋的可能,也就得有些準備:積極的是儲蓄倆錢,以備長期抵抗;消極的是即使挨餓,獨身一個總不致災情擴大。所以我不肯結婚。賣國賊很可以是慈父良夫,錯處是隻盡了家庭中的責任,而忘了社會國家。我的不婚,越想越有理。
及至過了三十而立,雖有桌椅板凳亦不敢坐,時覺四顧茫然。第一個是老母親的勸告,雖然不明說:“為了養活我,你犧牲了自己,我是怎樣的難過!”可是再說硬話實在使老人難堪;隻好告訴母親:不久即有好消息。君子一言,駟馬難追;一透口話,就滿城風雨。朋友們不論老少男女,立刻都覺得有作媒的資格,而且說得也確是近情近理;平日真沒想到他們能如此高明。最普遍而且最動聽的——不曉得他們都是從哪兒學來的這一套?——是:老光棍兒正如老姑娘。獨居慣了就慢慢養成絕戶脾氣——萬要不得的脾氣!一個人,他們說,總得活潑潑的,各盡所長,快活的忙一輩子。因不婚而弄得脾氣古怪,自己苦惱,大家不痛快,這是何苦?這個,的確足以打動一個卅多歲,對世事有些經驗的人!即使我不希望升官發財,我也不甘成為一個老別扭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