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納蘭詞(全二冊·全詞箋注彩圖版)

四犯令 (四和香)

“犯”指樂曲移調變奏,一曲終轉調四次,稱四犯。本詞調始見於南宋侯寘《懶窟詞》,並以此為正體。後南宋李處全詞更名《四和香》。底本原調名《四和香》,據汪刻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