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背影(2019)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我們說“標準”,有兩個意思。一是不自覺的,一是自覺的。不自覺的是我們接受的傳統的種種標準。我們應用這些標準衡量種種事物種種人,但是對這些標準本身並不懷疑,並不衡量,隻照樣接受下來,作為生活的方便。自覺的是我們修正了的傳統的種種標準,以及采用的外來的種種標準。這種種自覺的標準,在開始出現的時候大概多少經過我們的衡量;而這種衡量是配合著生活的需要的。本文隻稱不自覺的種種標準為“標準”,改稱種種自覺的標準為“尺度”,來顯示這兩者的分別。“標準”原也離不了尺度,但尺度似乎不像標準那樣固定;近來常說“放寬尺度”,既然可以“放寬”,就不是固定的了。這種“標準”和“尺度”的分別,在一個變得快的時代最容易覺得出:在道德方麵在學術方麵如此,在文學方麵也如此。

中國傳統的文學以詩文為正宗,大多數出於士大夫之手。士大夫配合君主掌握著政權。做了官是大夫,沒有做官是士;士是候補的大夫。君主士大夫合為一個封建集團,他們的利害是共同的。這個集團的傳統的文學標準,大概可用“儒雅風流”一語來代表。載道或言誌的文學以“儒雅”為標準,緣情與隱逸的文學以“風流”為標準。有的人“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表現這種情誌的是載道或言誌。這個得有“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的抱負,得有“怨而不怒”“溫柔敦厚”的涵養,得用“熔經鑄史”“含英咀華”的語言。這就是“儒雅”的標準。有的人縱情於醇酒婦人,或寄情於田園山水,表現這種種情誌的是緣情或隱逸之風。這個得有“妙賞”“深情”和“玄心”,也得用“含英咀華”的語言。這就是“風流”的標準。(關於“風流”的解釋,用馮友蘭先生語,見《論風流》一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