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平兄:
拆信案件,或者牠們有些受了冤,因為卅一日的那一封,也許是我自己拆過的。那時已經很晚,又寫了許多信,所以自己不大記得清楚,隻記得將其中之一封拆開(從下方),在第一張上加了一點細注。如你所收的第一張上有小注,那就確是我自己拆過的了。
至於別的信,我卻不能代牠們辯護。其實,私拆函件,本是中國的慣技,我也早料到的。但是這類技倆,也不過心勞日拙而已。聽說明的方孝孺,就被永樂皇帝滅十族,其一是“師”,但也許是齊東野語,我沒有考查過這事的真偽。可是從西瀅的文字上看來,此輩一得誌,則不但滅族,怕還要“滅係”,“滅籍”了。
明明將學生開除,而布告文中文其詞曰“出校”,我當時頗歎中國文字之巧。今見上海印捕擊殺學生,而路透電則雲,“華人不省人事”,可謂異曲同工,但此係中國報譯文,不知原文如何。
其實我並不很喝酒,飲酒之害,我是深知道的。現在也還是不喝的時候多,隻要沒有人勸喝。多住些時,固無不可的。短刀我的確有,但這不過為夜間防賊之用,而偶見者少見多怪,遂有“流言”,皆不足信也。
汪懋祖先生的宣言發表了,而引“某女士”之言以為重,可笑。牠們大抵愛用“某”字,不知何也?又觀其意,似乎說是“某籍某係”想將學校解散,也是一種奇談。黑幕中人麵目漸露,亦殊可觀,可惜他自己又說要“南歸”了。躲躲閃閃,躲躲閃閃,此其所以為“黑幕中人”歟!?哈哈!
迅。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