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兩地書

三五

廣平兄:

在好看的天亮還未到來之前,再看了一遍大作,我以為還不如不發表。這類題目,其實,在現在,是隻能我做的,因為大概要受攻擊。然而我不要緊,一則,我自有還擊的方法;二則,現在做“文學家”似乎有些做厭了,仿佛要變成機械,所以倒很願意從所謂“文壇”上摔下來。至於如諸君之雪花膏派,則究屬“嫩”之一流,犯不上以一篇文章而招得攻擊或誤解,終至於“泣下沾襟”。

那上半篇,倘在小說,或回憶的文章裏,固然毫不足奇,但在論文中,而給現在的中國讀者看,卻還太直白。至於下半篇,則實在有點迂。我在那篇文章裏本來說:這種罵法,是“卑劣”的。而你卻硬誣賴我“引以為榮”,真是可惡透了。

其實,對於滿抱著傳統思想的人們,也還大可以這樣罵。看目下有些批評文字,表麵上雖然沒有什麽,而骨子裏卻還是“他媽的”思想,對於這樣批評的批評,倒不如直捷爽快的罵出來,就是“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於人我均屬合適。我常想:治中國應該有兩種方法,對新的用新法,對舊的仍用舊法。例如“遺老”有罪,即該用清朝法律:打屁股。因為這是他所佩服的。民元革命時,對於任何人都寬容(那時稱為“文明”),但待到二次革命失敗,許多舊黨對於革命黨卻不“文明”了:殺。假使那時(元年)的新黨不“文明”,則許多東西早已滅亡,那裏會來發揮他們的老手段?現在用“他媽的”來罵那些背著祖宗的木主以自傲的人們,夫豈太過也歟哉!?

還有一篇,今天已經發出去,但將兩段並作一個題目了:《五分鍾與半年》。多麽漂亮呀。

天隻管下雨,繡花衫不知如何?放晴的時候,趕緊曬一曬罷,千切千切!

迅。七月二十九,或三十,隨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