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神記

東海孝婦

漢時,東海孝婦養姑甚謹。姑曰:“婦養我勤苦。我已老,何惜餘年,久累年少。”遂自縊死。其女告官雲:“婦殺我母。”官收係之,拷掠毒治。孝婦不堪苦楚,自誣服之。

時於公[1]為獄吏,曰:“此婦養姑十餘年,以孝聞徹,必不殺也。”太守不聽。於公爭不得理,抱其獄詞哭於府而去。自後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後太守至,於公曰:“孝婦不當死,前太守枉殺之,咎當在此。”太守即時身祭孝婦塚,因表其墓。天立雨,歲大熟。長老傳雲:“孝婦名周青,青將死,車載十丈竹竿,以懸五幡(fān)[2]。立誓於眾曰:‘青若有罪,願殺,血當順下;青若枉死,血當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黃,緣旛竹而上,極標,又緣旛而下雲。”

[1]於公:漢宣帝時廷尉於定國的父親。

[2]幡:有長條子垂下的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