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遵為揚州刺史,行部,聞道傍女子哭聲不哀。問所哭者誰。對雲:“夫遭燒死。”遵敕吏舁(yú)[1]屍到,與語訖,語吏雲:“死人自道不燒死。”乃攝女,令人守屍,雲:“當有枉。”吏曰:“有蠅聚頭所。”遵令披視,得鐵錐貫頂。考問,以**殺夫。
[1]舁: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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