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濟北郡從事掾弦超,字義起。以嘉平中夜獨宿,夢有神女來從之。自稱天上玉女,東郡[1]人,姓成公,字知瓊,早失父母,天帝哀其孤苦,遣令下嫁從夫。超當其夢也,精爽感悟,嘉其美異,非常人之容,覺寤欽想,若存若亡,如此三四夕。
一旦,顯然來遊,駕輜軿(zī píng)[2]車,從八婢,服綾羅綺繡之衣,姿顏容體,狀若飛仙。自言年七十,視之如十五六女。車上有壺、榼(kē)[3]、青白琉璃五具,食啖奇異,饌具醴酒,與超共飲食。謂超曰:“我,天上玉女,見遣下嫁,故來從君,不謂君德。宿時感運,宜為夫婦。不能有益,亦不能為損。然往來常可得駕輕車,乘肥馬,飲食常可得遠味異膳,繒素常可得充用不乏。然我神人,不為君生子,亦無妒忌之性,不害君婚姻之義。”遂為夫婦。贈詩一篇,其文曰:
飄颻(yáo)[4]浮勃逢,敖曹[5]雲石滋。
芝英不須潤,至德與時期。
神仙豈虛感,應運來相之。
納我榮五族,逆我致禍菑(zāi)[6]。
此其詩之大較,其文二百餘言,不能盡錄。兼注《易》[7]七卷,有卦有象,以彖為屬。故其文言既有義理,又可以占吉凶,猶揚子[8]之《太玄》、薛氏之《中經》[9]也。超皆能通其旨意,用之占候。
作夫婦經七八年,父母為超娶婦之後,分日而燕,分夕而寢,夜來晨去,倏忽若飛,唯超見之,他人不見。雖居暗室,輒聞人聲,常見蹤跡,然不睹其形。後人怪問,漏泄其事。玉女遂求去,雲:“我,神人也。雖與君交,不願人知。而君性疏漏,我今本末已露,不複與君通接。積年交結,恩義不輕,一旦分別,豈不愴恨?勢不得不爾,各自努力!”又呼侍禦下酒飲啖,發簏(lù)[10],取織成裙衫兩副遺超。又贈詩一首,把臂告辭,涕泣流離,肅然升車,去若飛迅。超憂感積日,殆至委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