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
國[1]於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飲食與山接也。四方之山,莫高於終南,而都邑之麗[2]山者,莫近於扶風。以至近求最高,其勢必得。而太守之居,未嚐知有山焉。雖非事之所以損益,而物理有不當然者。此淩虛之所為築也。
方其未築也,太守陳公杖履逍遙於其下,見山之出於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3]於牆外而見其髻也,曰:“是必有異。”使工鑿其前為方池,以其土築台,高出於屋之簷而止。然後人之至於其上者,恍然不知台之高,而以為山之踴躍奮迅而出也。公曰:“是宜名淩虛。”以告其從事蘇軾,而求文以為記。
軾複於公曰:“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yì,狐虺huǐ之所竄伏。方是時,豈知有淩虛台耶?廢興成毀,相尋於無窮,則台之複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嚐試與公登台而望,其東則秦穆之祈年、橐tuó泉[4]也,其南則漢武之長楊、五柞zuò[5],而其北則隋之仁壽、唐之九成[6]也。計其一時之盛,宏傑詭麗,堅固而不可動者,豈特百倍於台而已哉!然而數世之後,欲求其仿佛,而破瓦頹垣無複存者,既已化為禾黍荊棘丘墟隴畝矣,而況於此台歟!夫台猶不足恃以長久,而況於人事之得喪,忽往而忽來者歟?而或者欲以誇世而自足,則過矣。蓋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台之存亡也。”既以言於公,退而為之記。
吳評
通篇隻是興成廢毀二段。一寫再寫,悲歌慷慨,使人不樂。然在我有足恃者,何不樂之有。蓋其胸中實有曠觀達識,故以至理出為高文。若認作一篇譏太守文字,恐非當日作記本旨。
[1]國:指都市、城邑。
[2]麗:附著。
[3]旅行:成群結隊地行走。
[4]祈年、橐泉:皆為宮殿名。
[5]長楊、五柞:漢代宮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