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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喜犒kào師

《左傳》僖公二十六年

齊孝公伐我[1]北鄙[2]。公使展喜犒師,使受命於展禽[3]。齊侯未入竟[4],展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邑,使下臣犒執事。”齊侯曰:“魯人恐乎?”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縣[5]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大公,股肱gōng[6]周室,夾輔成王。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府,太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位,諸侯之望曰:‘其率[7]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8],曰:‘豈其嗣世九年,而棄命廢職,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齊侯乃還。

吳評

篇首“受命於展禽”一語,包括到底。蓋展喜應對之詞,雖取給於臨時,而其援王命、稱祖宗大旨,總是受命於展禽者。大義凜然之中,亦複委婉動聽。齊侯無從措口,乘興而來,敗興而返。所謂子猷山陰之棹,何必見戴也。真奇妙之文。

[1]我:魯國。

[2]鄙:邊疆。

[3]展禽:展喜之兄。名獲,食邑於柳下,諡“惠”,故又稱柳下惠。

[4]竟:通“境”。

[5]縣:同“懸”。

[6]股肱:得力的助手,此作動詞用,指輔佐。

[7]率:遵循。

[8]保聚:聚眾防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