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遼的競爭,開始於九七九年。太宗既滅北漢,即舉兵以攻幽州。大敗於高粱河。[1]九八五年,太宗聽邊將的話,命曹彬、田重進、潘美等分道伐遼,又不利。自此以後,宋就常立於防禦的地位。一〇〇四年,遼聖宗自將入寇,至澶州。[2]是時太宗已崩,真宗在位。宰相寇準,力勸帝親征。真宗車駕渡河,乃以歲幣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成和議。遼主以兄禮事帝。一〇四二年,遼興宗又遣使來求關南之地。[3]宋仁宗使富弼報之。又增歲幣銀、絹各十萬兩、匹。當仁宗時,夏元昊造反。宋人屯大兵於陝西,屢戰不勝。一〇四三年,亦以銀、絹共二十五萬五千成和議,謂之歲賜。
對外的不競如此,內之則養兵之多,至一百十六萬,[4]財政為之困敝,而仍不可以一戰。宋代的財政,和前代不同。前代開國之時,大抵取於民者甚輕,所以後來還有搜括的餘地。宋朝則因養兵之故,唐中葉後所興鹽茶等稅,都沒有除掉。就是藩鎮的苛稅,雖說是削平之時,都經停罷,實亦去之未盡。所以人民的負擔,在承平之時,業已不勝其重了。
內治則從澶淵和議成後,宋真宗忽而托言有天書下降。於是封泰山,祀汾陰,齋醮宮觀之事紛起,財用始患不足。而政治亦日益因循。真宗之後,仁宗繼之。在位最久,號為仁君,然而姑息彌甚。仁宗之後,英宗繼之,則在位不過四年而已,未能有所作為。當仁宗時,範仲淹為相,曾有意於改革。然未久,即不安其位而去。至一〇六八年,神宗即位,用王安石為宰相,力行新法,而政治的情勢始一變。
王安石的新法,範圍所涉甚廣。然舉其最重要的,亦不過下列三端:
其(一)青苗、免役之法,是所以救濟農民的。宋承唐、五代之後,版籍之法既壞,又武人擅土,暴政亟行,其時的農民,很為困苦。而自兩稅法行之後,估計丁、貲之數,以定戶等,而簽差以充役。役事重難,有破產不能給的。人民因此,至於不敢多種田;父子兄弟,不敢同居;甚至有自殺以免子孫之役的,其慘苦不可勝言。王安石乃立青苗之法,將各處常平、廣惠倉的蓄積,當農時借與人民,及秋,隨賦稅交納。取息二分,謂之青苗錢。又立免役之法,令本來應役之戶出免役錢,不役之戶出助役錢,以其錢雇人充役,免卻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