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來工作室,我正披頭散發、係著被顏料染髒的圍裙在畫布上塗抹,招呼了她我就繼續畫畫。她喝著茶,長久的沉默之後對我說:“你畫畫的樣子真好看,真喜悅。”
我想她是要表達,認真做事,是美的。
畫畫的時候一定是專注的,拋開了手機、電腦以及所有讓人分心的事物,眼睛盯著畫布,心隨手而動,全世界就隻有你自己,你自己就可以是全世界。
對我來說,畫畫也好,手工也好,以及做衣服,下廚,等等,做這些就是給心自由。
人處在單純的勞作裏,心會得到巨大的放鬆和休息。這些勞作給我帶來身心合一的喜悅。“身心合一”是我們隨意就能說出來的四個字,但真要擁有並不容易。
手工好不好沒關係,畫得好不好沒關係,就像朋友Yoli說的那樣“會不重要,愛才重要”。
全身心投入一件事,享受它,那麽在這過程裏,你其實已經開始收獲了。
很小的時候我學畫畫,但那個時候學的是“畫畫的技術”,不是“通過畫畫讓自己更敏感,更具有懂得美、懂得愛的能力”。也因此,那個時候學畫跟學數學、學英語、學給魯迅的文章歸納中心思想一樣,隻是“應該學”,而不是“我想學”。
說起來,真正喜歡上畫畫,是從莫奈開始的。第一次看到莫奈的《睡蓮》是在十五歲那年,小城裏的新華書店,從一堆考前指導教程裏突然出現大開本的畫冊,封麵上大大的兩個字“莫奈”,背景就是光影交織的水麵上看似隨意堆砌又果斷堅決似乎“非如此不可”的幾朵睡蓮。
“噢,原來可以這樣畫。”
彼時我每天被各種教條填滿,所有的學習都指向一個標準:美術類高考。而這斑斕的水麵卻準確無誤地給我一種酣暢的情緒,像詩歌或者音樂一樣流暢。我那時還不能明了這情緒是什麽,但“原來可以這樣畫”的感受卻是實實在在的刺激。原來可以這樣畫,畫畫不是為了考試,不是為了畫得像,畫畫讓瞬間的光影成為永恒,畫畫留住時間,畫畫觸摸生命,畫畫是某一時刻無法抑製的衝動,畫畫,就是畫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