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廣君 中國國家畫院書法篆刻所所長
今日美術學所討論的“構圖”概念,是當今美術家看待和解釋美術現象的一種方式。在今日美術學視域內,我們常常將“構圖”這一概念通用於一切繪畫,似乎這是通則,而不甚考慮個體文化觀念的具體狀況。《辭海》對“構圖”一詞的解釋是:“美術創作者為了表現作品的主題思想和美感效果,在一定的空間,安排和處理表現對象的關係和位置,把個別或局部的形象組成藝術的整體。”粗讀之似無不妥,但細思則不然。在這個解釋中,構圖涉及的首要決定要素便是“主題思想和美感效果”。眾所周知,不同的文化形態與曆史形態乃至意識形態,對於主題思想以及美感的認定都是有差異的,有時甚至是相衝突的,因此構圖的方式一定會隨之變化。另外,構圖討論的是局部和整體的關係問題,而不同的文化形態中,理解局部和整體關係的觀念同樣十分不一致,比如心理學中的“彌散說”,重視局部細節彌散的決定效應。“完型說”,則認為整體大於局部之和,從而強調出整體效應。這樣看來,《辭海》對“構圖”的解釋看似周全,實則應用起來十分含糊。要將此“構圖”概念作為解釋一切繪畫的通則,就必須采取一定的取舍認同策略。對於多數人而言,這個策略就是無視主題和思想,完全從客觀可見的形式及其組織安排方式上予以考慮。如此,構圖就成為一個可操作的、具體的繪畫技法,其討論的難度也大大降低。為了解決諸多畫種構圖之通適性問題,首先需要將繪畫分解至最基本的形式語言層麵進行討論。繪畫作為在二維平麵空間內塑造形象的藝術,無論是符號性的圖繪還是自然主義的再現描繪,根本上都可以拆解為點、線、麵、色四種最基本的形式語言。形象的塑造、節奏的生成,以及布局的協調,都離不開基本形式語言。因此,討論構圖,就是討論基本形式語言的組合關係。意義就是在這些形式語言的組合關係中展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