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打工人的自我修養:鬆浦彌太郎的基本工作信條

成功的模式

捐贈文化

二十到二十二歲,我住在紐約,此後便往返於日本和美國。我每年必定會見一次我的“美國父親”。現在,他已經年過八十,每年依然會給我寄聖誕卡片。

此外,我的“美國父親”也常常關心我的女兒,他曾在她升入初中時寄來賀卡,還直接與她通過郵件溝通。

我初次見到他是在他五十多歲的時候。因此,最近我在寫給他的信中提到了一個問題:您在年滿五十歲時,曾經有過哪些想法?

過了一段時間,我收到了他從海的另一邊寄來的信,裏麵寫道:我在五十歲那年決定了一件事情。那便是思考在我有生之年,能夠為世界、為人類做出哪些有用之事。

自那之後過了三十餘年。當我問他“最近最讓你幸福的事情是什麽”時,他回答我:“除了留給兒子的那部分遺產,我想將剩餘財產都捐出去。也就是說,我能夠為社會做出一份貢獻。”

成功人士為社會捐贈的理念深深地滲透到美國這個國家。實際上,美國社會就是根據捐贈金額的大小來決定地位的。可以說,若不進行任何捐贈,你就無法提高自己的地位。我認為美國人有通過捐贈來提高地位的欲望。盡管如此,要放棄自己的財產並將其返歸社會,並非易事。

我的“美國父親”在曼哈頓擁有大量財產,是一位成功人士。他能夠舍棄大部分財產,選擇與妻子兩個人在賓夕法尼亞州度過餘生,從這個意義上而言,我認為他們真的非常優秀。

雖然我根本沒有達到向他人捐贈財物的境界,但當達到一定年齡時,我希望能夠將自己擁有的物品捐贈給有需要的人。

如果被問到“你的夢想是什麽”,我會帶著單純的感情回應:“我想要為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捐贈我通過勞動獲取的東西。”產生這種想法,是因為受到了“美國父親”的影響,選擇去做這件事情是因為我認為捐贈對捐贈者而言也是一種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