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醫筆記:死亡背後的真相

救人一命大約需要500萬日元

已經逝去的生命不管花多少錢都買不回來。但如果是不采取措施就會逝去的生命,則可以用金錢挽救。有些時候,隻要有錢,就能把即將逝去的生命搶救回來。比如劫匪綁架了人質要求提供贖金,隻要滿足了劫匪的要求就能換回人質的性命。

在道路維護上投入資金,可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率,這就相當於用金錢挽救人的生命。因為花在道路維護上的金錢挽救了可能死於交通事故的人的生命。

絕大多數人都認為人的生命是無價的,所以當聽到人的生命能用金錢挽救時都會產生懷疑。但對於解剖過自殺者遺體的我來說,確實感覺人的生命是能夠用金錢挽救的。

有人因為健康問題和欠債而自殺。如果是健康問題的話,有的疾病或許不管花多少錢也治不好。但因為欠債而自殺的人則完全可以用金錢將生命挽救回來。隻要幫助因為欠債而自殺的人償還欠款,他就不用自殺。這就相當於用金錢挽救生命。

而且要想拯救一個因為欠債而自殺的人所需的金額,也就是“生命的價格”其實並不高。警方會對自殺者的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比如平時的生活情況、與家人的關係、是否有工作、是否有欠款等。雖然我不知道警方調查的數據是否準確,但許多自殺者欠債的金額在500萬日元左右。這也就意味著,隻要有500萬日元,就能阻止一個人自殺。用法醫學現場的經驗來說,挽救生命的費用大約為500萬日元。

或許有人認為自己生命的價值遠超500萬日元。但這種想法其實是混淆了自己能夠賺的錢和生命的價值。一年能賺一億日元的人和因為失業一分錢也賺不到的人,兩者生命的價值是相同的。

大家不妨想一想人身保險。被保險人死亡的時候,死者家屬能夠獲得賠償金。賠償金的金額從500萬日元到幾億日元不等,但賠償金的多少並不是由被保險人生命的價值決定的,而是由被保險人投保的金額決定的。比如家裏有幼兒需要撫養的人就需要更多的賠償金。在這種情況下,被保險人就會將投保金額設定得比較高,但這並不意味著被保險人的生命擁有比較高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