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莊健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莊健呈,為請領銀兩事。所有照料昇平署在寧壽宮等處承差,自光緒三十二年正月初一日起至二月十八日止,計十二次,需用官員飯食車費,官役、太監、茶房等津貼,昇平署飯錢,以及紙張、茶水等項,共需實銀一千一百二十九兩五分七厘五毫。請由廣儲司銀庫支領,其文領知會借用廣儲司印信谘行,謹將用過銀兩清單附稿呈明可也,為此具呈。
光緒三十二年三月
呈為寧壽宮等處承差請領銀兩由。
清單
謹將光緒三十二年正月初一日起至二月十八日止,昇平署在寧壽宮等處承差,計十二次,所有車轎官伴,昇平署飯錢,官員飯食車費,官役等津貼以及紙張、茶水等項銀錢數目開後。
計開
正月初一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五百七十四吊。
正月初二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五百六十六吊。
正月初四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五百七十吊。
正月初八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五百七十二吊。
正月初九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五百七十吊。
正月十三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五百七十吊。
正月十五日,昇平署在純一齋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五百五十八吊。
正月十七日,昇平署在純一齋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五百四十二吊。
正月十八日,昇平署在純一齋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五百五十吊。
正月十九日,昇平署在純一齋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五百六十六吊。